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工作安排,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现将驿城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7日期间的庭审、接待、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法院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尽早与当事人及律师沟通协商,尽快妥善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根据最高法院和市信访局通知精神,在疫情阻击期间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和信访大厅暂时关闭,关闭期间向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提交证据材料、缴费等事项,可通过河南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或微信小程序“河南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办理,尽量减少出行。查询咨询及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可拨打12368热线电话或邮寄信件办理。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庭审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四、执行案件需要线下查控和现场执行的,受疫情影响可能存在延期。驿城区人民法院将通过“网上执行查控系统”等合法安全的方式办理,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有必要前往法院参加诉讼、申请执行等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应当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明做好登记,并配合我院测量体温、询问身体状况等相关检查。 六、疫情防控期间,驿城区人民法院将在充分保证防护到位的前提下,继续全力以赴依法推进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等工作,部分审判、执行工作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但我们的诉讼服务不会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远不会变!
正常诉讼服务、申诉信访接待、执行措施等工作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立案服务、申诉信访窗口:
0371-12368
0396-2826325
0396-2160105
刑事审判庭:2160047
民事审判第一庭:2160087
民事审判第二庭:2160092
综合审判庭:2826503
朱古洞法庭:2826597
关王庙法庭:2160151
水屯法庭:2160198
香山法庭:2160161
蚁峰法庭:2826595
胡庙法庭:2160177
板桥法庭:2160166
执行局:2160017
驿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