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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当庭调解有力度 现场履行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3-02-24 15:45:58


    2023年2月23日上午,驿城区法院民二庭法官肖静当庭调解成功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庭履行支付义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被告某劳务公司因雪松路三标段工程施工需要承租原告李某某的一台铲车进行施工,约定月租金15000元。经双方结算,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收据,载明了租赁原告铲车的工作时间。出具收据后,被告一直未支付原告铲车租赁费用,经原告催要无果后诉至本院。

    肖静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审核了证据材料,找出双方的矛盾点,并多次庭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开庭当日,肖静法官当庭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针对争议焦点反复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各方权责和过错大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有效化解了这起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当庭即时履行了欠付原告的30000元租赁费,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近年来,驿城区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通过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释法理、讲情理、摆道理,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矛盾纠纷,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节约司法资源,真正让每一位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正义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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