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机构设置
法院简介
法院领导录
法院机构录
河南法院名录
新闻发言人
  人民 腾讯 新浪
  人民 腾讯 新浪
法院公告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肖小代,男,汉族,1988年10月2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2827198810253658,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河南省平舆县阳城镇张万寨社区居委会肖庄,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中央公园小区3号楼3203。 2025年10月23日,本院作出(2025)豫1702刑初625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肖小代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因现判决已生效。2026年3月5日罪犯肖小代以其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2026年3月12日,本院已对罪犯肖小代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联系人王法官,电话0396-2826516。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二日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易阳露,女,汉族,2004年10月2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683200410250968,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湖北省枣阳市琚湾镇吴湾村一组,住湖北省枣阳市锦绣佳苑3栋3单元405。 2025年12月3日,本院作出(2025)豫1702刑初782号刑事判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罪犯易阳露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26年1月19日,因易阳露确系怀孕的妇女,本院作出(2025)豫1702刑更42号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对易阳露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自2026年1月19日起至分娩之日止。 2026年2月25日,罪犯易阳露以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经查,罪犯易阳露确系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将罪犯易阳露暂予监外执行,交付湖北省枣阳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进行社区矫正。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自2026年3月9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电话0396-2826976,联系人李法官。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三月九日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范本恒,男,汉族,1974年1月2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323197401236438,初中文化,户籍地湖北省竹山县上庸镇峪口村2组,住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大道66号保利公园家2栋2单元1002。 2025年12月24日,本院作出(2025)豫1702刑初801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范本恒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现判决已生效。2026年1月19日,罪犯范本恒以其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2026年3月9日,本院已对罪犯范本恒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联系人张法官,电话0396-2160108。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九日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易阳露,女,汉族,2004年10月2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683200410250968,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湖北省枣阳市琚湾镇吴湾村一组,住湖北省枣阳市锦绣佳苑3栋3单元405。 2025年12月3日,本院作出(2025)豫1702刑初782号刑事判决书,对罪犯易阳露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判决书于2025年12月16日生效。2025年12月16日,易阳露以怀孕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2026年1月19日,因易阳露确系怀孕的妇女,本院作出(2025)豫1702刑更42号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自2026年1月19日起至罪犯易阳露分娩之日止。易阳露已于2026年1月29日分娩。2026年2月25日,易阳露以哺乳自己的婴儿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电话0396-2826976,联系人李法官。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三月二日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袁纪江,曾用名袁红江,男,1982年5月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2327198205063330,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河南省柘城县申桥乡袁西村委后袁楼村南组023号,住址同上。2025年9月15日本院作出(2025)豫1702刑初454号刑事判决书,以其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该刑事判决书于2025年9月26日生效。判决生效后,被告人袁纪江于2025年10月22日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2026年1月5日,本院对罪犯袁纪江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电话0396-2826505。联系人胡法官:15239699097。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易阳露,女,汉族,2004年10月2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0683200410250968,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湖北省枣阳市琚湾镇吴湾村一组,住湖北省枣阳市锦绣佳苑3栋3单元405。 2025年12月3日,本院作出(2025)豫1702刑初782号刑事判决书,对罪犯易阳露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判决书于2025年12月16日生效。2025年12月16日,罪犯易阳露以怀孕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2025年12月17日,本院已对罪犯易阳露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电话0396-2826976,联系人李法官。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诉讼服务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刑事裁判的生效与执行
· 民事、行政裁判的生效与..
站内检索
 
· 【以法之名 护“她”前行】..
· 凝聚工作合力 护航金融安全
· “法官有约”周五见 驿城区..
·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
· 驿城利剑再出鞘 元宵亮剑护..
· 法韵元宵 “筷”乐比拼——..
· 【聚焦两会·看法院】市人大..
· 欠薪年前清 老人笑开颜——..
· 终本不是“休止符” 重拳出..
· 人勤春早功不负扬帆奋进启新..
法院要闻 更多>> 
案件快报 更多>> 
执行动态 更多>> 
队伍建设 更多>> 
案例评析 更多>> 
法律文库 更多>> 
司法公开
裁判文书网
审判直播网
诉讼资产查询
执行信息查询
院长信箱
院长信箱
联系我们
地址:驻马店市解放大道西段1099号   联系电话:0396-2160114   联系人:黄志刚   邮编:463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