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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担任审判长 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当庭释法明理原告主动撤诉

  发布时间:2023-03-02 16:58:42


    3月2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敲响,由驿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俊明担任审判长的一起行政案件在法院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诉行政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一把手”出庭应诉,省、市税务系统二十余人全程旁听了庭审。

    该案是一起撤销行政复议决定的案件,原告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起诉被告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以及陈述辩论,梁俊明院长对法庭调查进行了总结,并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明理,整个庭审过程既是一场辩法析理的沟通对话,又是一次依法行政的宣传课堂。最终,经过梁俊明院长的辩法析理,原告表示“起诉到法院只是想讨个说法”。经过刚才的庭审以及法官耐心的解释法律规定,原告当庭决定撤诉。法庭休庭进行了合议,合议庭合议后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又不损害国家、公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准许原告的撤诉,当庭作出裁判准许原告撤诉,至此案件快速审结。

    驿城区法院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充分发挥院长、庭长带头审理疑难复杂行政案件的示范性引领作用。同时,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真正做到让老百姓“告官又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发声”。持续推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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