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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法院高效审结一起强制清算案件

  发布时间:2023-03-14 18:02:52


  2023年3月13日,驿城区法院裁定终结了全市基层法院首例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从裁定受理到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用时仅不到九个月。作为全市基层法院第一起裁定终结的公司强制清算案,该案的高效审结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作用,为引导企业规范有序退出市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案情介绍


  2022年5月5日,申请人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控股公司)对被申请人驻马店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房地产公司)组织清算时,发现该公司的印章、账册资料下落不明,且金龙房地产公司的管理层不配合,导致清算工作无法进行,请求我院对金龙房地产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我院经审查后认为,金龙房地产公司已于2012年3月5日被吊销营业执照,符合解散条件,但其在法定期限内未成立清算组自行进行清算,2020年3月31日,金龙房地产公司的股东金龙控股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召开股东会议,决定成立清算组对金龙房地产公司进行清算,但金龙房地产公司不配合清算组工作导致清算工作无法进行,且金龙房地产公司在指定期限内也未对强制清算申请提出书面异议。金龙控股公司作为金龙房地产公司的股东,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金龙房地产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我院遂于2022年6月28日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金龙控股公司对被申请人金龙房地产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2023年3月13日,我院确认清算组提交的《驻马店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并终结金龙房地产公司强制清算程序。至此,该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我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狠抓审判主业,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推动驿城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

名词解析

公司强制清算
公司强制清算也即公司解散清算,是依据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终止公司法人资格为目的,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而启动的,处理因破产、合并或者分立原因以外解散公司的各项未了事务,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结束公司内外一切法律关系的清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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