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法官,真的非常感谢您,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2023年3月21日,当事人马某来到水屯法庭,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锦旗送到驿城区法院水屯法庭法官邓卫军手中,以表达对邓卫军法官热心公正、尽职尽责的衷心感谢。

据悉,原告马某以案涉重型自卸货车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10余万元,后因经营不善,逾期还款,将挂靠在被告公司的案涉车辆通过该公司转卖他人,车辆买卖协议签订后,原告马某已将车辆及相关手续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将购车款支付给了挂靠公司,但挂靠公司以马某并非实际车辆所有权人为由拒绝向马某支付卖车款,并提交与第三人签订的挂靠合同予以证明。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查明案件事实,减少当事人诉累,邓卫军法官通过多方查证,确认挂靠公司所提交的挂靠协议并非是第三人签名捺印,并在核实原告马某办理抵押贷款及还款的手续、支付首付款的转款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据后,依法确认原告马某为案涉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并判决被告在限定时限内将购车款返还原告马某,真正做到了秉公执法,勤政为民。
一面鲜红的锦旗,当事人真挚的笑脸,见证了法院人默默耕耘在基层审判一线的付出,也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与肯定,更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写照。今后,驿城区人民法院水屯法庭将继续坚持司法审判与保障民生相结合,多措并举为民解忧,真抓实干服务大局,以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回应群众的司法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