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感谢了,没想到再审案件也能这么快审结,让我们感受到了法院的高效、公正!”近日,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前,当事人赵某家属将一面写着“实事求是、执法公正”的锦旗送到刘永春法官的手中,以表达对承办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快审快结、高效司法的感激之情。

2015年,当事人赵某在案涉企业施工处受伤,后诉至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经鉴定赵某因案涉事故造成一级伤残,我院一审判决案涉企业应按过错比例支付赵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023年,赵某因后续治疗费等问题再次提起诉讼,经我院做出一审判决后,赵某对判决结果不服,因小额诉讼案件不能提起上诉,依法申请再审。再审过程中,承办人刘永春法官及时拟定了开庭时间并对双方进行传票传唤。开庭之前,刘永春法官为化解矛盾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充分释法明理,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过大,导致调解不成。庭审结束且明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后,刘永春法官于当日即将案件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会后刘永春法官加班加点制作判决书、向双方当事人宣判送达并督促案涉企业尽快履行。因刘永春法官在调解和庭审过程中已经对案情、法理进行了充分、细致的释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案涉企业表示一定积极履行判决,赵某及家属表示判决结果真正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解决了后续治疗的费用问题,并对承办法官表达了真挚的感谢。
一面鲜红的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信任与肯定,更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写照。今后,驿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审判与保障民生相结合,把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多措并举为民解忧,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强化案件调解及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兑现,以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回应群众的司法新期盼,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