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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就能申请“公租房”,你信吗?

  发布时间:2023-07-31 16:30:13


案例素材来源:刑事审判庭

1

公租房是国家建设的保障性住房,

审查程序较为严格,

如果有人告诉你

找关系就可以申请公租房,

你信吗?

2020年10月,

李某、鲁某认识了“能人”高某,

高某自称“路子广”

能用点“小钱”就把公租房申请办好。

李某、鲁某对此深信不疑,

按照高某要求分多次支付款项,

在付了5万多元后,

高某开始一再拖延交房时间,

最后直接玩起了“失踪”,

李某、鲁某这才惊觉受骗,

赶紧到公安机关报案。

2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虚构能为他人办理申请公租房的事实,

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根据被告人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

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

以被告人高某犯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3



胡艳梅  驿城区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

法官提醒:

公租房的申请、审核、

分配全程均不收取费用。

但为了保证公平性,

将房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审查程序

较为严格,

如果您有申请需求并且符合条件,

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亲自申请办理,

任何机构及个人均无权代理。

如果遇到有人以帮忙办理申请为由

收取好处费,

请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别让“钱袋子”遭受损失;

也请广大群众提醒身边亲友多加注意,

如遇诈骗,及时报警,

一起守护人民群众的“血汗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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