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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擅自消费,家长应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3-09-28 16:50:48


案例素材来源:关王庙人民法庭

1

说起熊孩子偷偷用家长手机消费,

近年来屡见不鲜,

家长为此主张退款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允许的消费,

监护人能否向商家主张全额退款?

2022年8月,

因疫情在家上网课的14岁少年小李,

偷偷用母亲手机注册了闲鱼账号

并以母亲身份信息完成实名认证。

小李用这个闲鱼账号

以600元购买了张某的游戏账号。

2023年1月,

小李的父母发现了孩子此次消费行为,

随后向张某提出退款要求。

张某认为,

其无法确定交易后的游戏账号

是否是未成年人小李使用,

且闲鱼禁止未成年人进行注册和交易,

交易发生的时候并不知道小李未成年,

其不存在过错,

此次交易行为有效,

因此拒绝了小李父母的退款要求。

小李的父母因此事

向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张某退款并赔偿损失共计1800元。

2

驿城区法院受理此案后,

承办法官发现原告一家远住外地,

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本案采取了互联网开庭等

线上方式进行审理。

在进行了庭前质证后,

案件事实清楚,

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劝导和调解。

最终张某自愿退回全部消费款项、

小李退还张某游戏账号,

小李父母撤回了起诉,

为双方矛盾画上了句号。


3


李胜利  驿城区人民法院

关王庙人民法庭 一级法官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

民事法律行为。

本案中的小李在进行案涉交易的时候

年仅十四周岁,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经济收入,

其购物尤其是网购行为,

需得到监护人的认可或者追认,

否则应视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小李的父母保留了交易记录、银行流水、

及家长不知情的相关证据,

成功的进行了维权。

在日常生活中,

家长应尽到监护人的监管义务,

对子女的日常教育和监督不可疏忽,

要注意避免未成年人

沉迷网络或过度消费。

在网络平台交易时,

卖家也应当明确对方的身份,

防止“熊孩子”混入,

给正常的交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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