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被告人薛媛,女,汉族,1983年5月2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282********,专科文化,无业,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金山巷置地百盛园7号楼东1单元2001。
2024年3月26日,本院作出(2024)豫1702刑初303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薛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现判决已生效。2024年3月29日,罪犯薛媛以其处于妊娠期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2024年4月2日,本院已对罪犯薛媛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电话0396-2160109。联系人刘法官,152*****。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