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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住建”联动,共绘多元解纷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4-04-12 17: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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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事关民生福祉,物业纠纷虽多为诉讼标的较小的“小案件”,但却是关乎居民生活品质的“大民生”。4月12日上午,驿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俊明,党组成员康兵,立案庭负责人殷长河到驻马店市住建局与物业管理部门、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召开物业服务纠纷解析座谈会,就预防化解物业服务纠纷进行交流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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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梁俊明院长首先向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禹建新送达了司法建议书。该司法建议书通过梳理近年来审理的物业合同纠纷,指出了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对建设单位遗留问题审查不严、物业人员未树立良好服务理念的问题,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一是提高企业服务水平,二是定期开展培训活动,三是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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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兵向与会人员通报了驿城区法院2023年物业纠纷案件受理情况,并就物业合同纠纷审理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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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禹建新会长就当前物业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会人员集思广益,积极发言,就物业费收取难、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如何提升、如何构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良好互动、社区治理中遇到的难题等开展讨论,交流意见并提出建议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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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俊明院长表示,预防和化解物业纠纷,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求的具体实践,是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举措。就如何进一步促进物业纠纷预防与化解,梁俊明院长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有关部门要更加重视物业管理,有效发挥政府职能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二是要支持物业管理协会发挥作用,促进物业行业提高自我管理水平。三是物业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企业形象,改进服务质量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纠纷发生。四是要构建多元化解物业纠纷机制,建立专业调解委员会,切实发挥诉前调解作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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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金利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将加强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自身的多元联动,让物业纠纷解于萌芽,止于未发,齐心协力打造多元解纷新“枫”景,为基层社会治理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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