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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公安、司法”三调联动,助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发布时间:2024-05-06 16:44:28


   近日,胡庙法庭联合胡庙乡派出所、胡庙乡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当事人当场履行了案涉款项,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充分发挥了基层组织的参与调解的积极作用,真正的实现了案结、事了,积极推进了法治乡村建设。

   2022年8月份,原告吴某某在某医院施工,因其施工时所使用的脚手架摆放问题,吴某某的同事与在该医院工作的保洁人员任某某发生口角,双方发生纠纷的过程中原告吴某某从脚手架上掉下而受伤,后经诊断为骨折、软组织挫伤。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吴某某便将任某某、某医院诉至我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

   在庭前举证、质证过程中,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充分举证、辩论,周岩法官总结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后,认为需要向派出所核实相关情况,遂带领原、被告双方前往胡庙派出所,由胡庙派出所所长王向东向法庭以及双方当事人就案件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眼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所缓和,周岩法官又趁热打铁邀请了胡庙乡司法所所长张伟参与本案的调解工作。经过周岩法官、张伟所长与双方当事人的充分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任某某一次性向原告吴某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000元,被告任某某即时通过微信向吴某某履行了案款,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下一步,驿城区法院胡庙法庭将持续深化“法院+N”联调工作机制建设,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着力解决当事人诉累,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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