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王法官的公正判决,压在我心里的这块大石头终于卸下了,真是太感谢了!”近日,驿城区法院水屯法庭王磊法官成功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将一面印着“依法为民做主,办案雷厉风行”的锦旗送到了王磊法官手中,对法官秉公办案、高效裁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与赞扬。
2019年2月份,鲁某与中石油公司业务经理王某联系想要购买5吨0号车用柴油,王某告知鲁某若通过中油公司购买柴油价格上可以优惠,同年2月11日,鲁某遂向中油公司账户转款29050元,当日中油公司将款打给中石油公司,但原告一直未收到油货并无法联系上业务经理王某。2023年2月份,鲁某终于联系上王某,后经原告与三被告协商催要柴油,三被告相互推脱并迟迟不予配送,鲁某遂将王某以及二公司告上法庭,请求三被告共同返还原告5吨0号车用柴油。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王磊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理清案件原委,多次进行走访,积极调查取证,并鼓励双方律师在尊重事实、遵守法律的基础上开展工作。王磊法官认为,原告已向被告履行支付货款义务,但被告中石油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向原告履行交付柴油。最终依法判决由被告向原告交付5吨0号车用柴油,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就此得到了一次性、终局性的化解。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不仅承载着当事人的认可与鼓励,更是一种激励和鞭策。“依法为民做主,办案雷厉风行”字字千钧,每个字都是对法院公正司法的肯定,更是对我们坚持司法为民的认可。下一步,驿城区法院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持续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