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和谐稳定关系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也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住宅小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的物业服务,居民的生活品质与物业服务息息相关。
为深入推进物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6月4日,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负责人上官丽娜、书记员唐翠翠到驻马店市某小区内开展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驿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俊明,驿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兵现场进行观摩指导。
刘某在某房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某小区购买住房一套,与该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因刘某所购房屋存在漏水现象,导致墙面发霉,墙皮脱落,刘某与小区物业反映,但一直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刘某遂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因业主拒交物业费,将业主诉至法院。
上官丽娜法官通过走访调研了解到,该小区有部分业主均因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与业主之间矛盾突出。为解决业主反映问题难、物业公司收费难的“两难问题”,上官丽娜法官决定到该小区内开展巡回审判,进行以案释法,现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庭审现场,上官丽娜法官就业主是否有权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等焦点问题,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了意见。
庭审结束后,有多户业主向法官反映、问询,上官丽娜法官一对一回应了群众关切问题,并结合《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了答疑,引导业主依法维权、自觉履行物业费缴纳义务。
下一步,驿城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巡回审判的“桥梁作用”,积极深入小区开展物业服务领域法治宣传活动,促进提升物业服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动物业矛盾纠纷实现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