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示
作者:刑事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4-06-11 08:44:08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示
关于罪犯薛媛暂予监外执行一案,我院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罪犯薛媛系怀孕妇女,本院拟对薛媛是否适合暂予监外执行作出决定。如有异议者,请在五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电话0396-2160109。联系人刘法官:0396-2160006。
特此公示。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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