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周雯,女,汉族,1973年9月1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102319730910008X,高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11号院附1号2号楼22号,住郑州市商鼎路永威翡翠城19号楼101。
2023年12月5日,本院作出(2022)豫1702刑初249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周雯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因罪犯周雯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0日作出(2023)豫17刑终945号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2024年5月23日,罪犯周雯以其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2024年9月2日,本院已对罪犯周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电话0396-2160047。联系人王法官,152*****。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