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法院香山法庭深入学习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发挥多方联动作用,助力“4+N”一体下沉联合化解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2024年9月26日上午,香山法庭联合诸市镇司法所及辖区村委成功调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
案情回顾
近年来,张某与李某因种植果树、树立地桩围网以及庄稼收割等事宜纠纷不断,村委多次出面调解双方矛盾,但均调解无果,双方矛盾越积越深,李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拔除全部果树、清除地桩围网并且补偿其庄稼收成损失。案件受理后,香山法庭庭长刘莉仔细查阅卷宗,不断思索如何以最小成本化解双方纠纷且不激化矛盾,多次与双方沟通并协商调解方案,双方却始终因补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扎实推进新时代诉调对接工作,9月26日上午,刘莉庭长联合诸市镇司法所所长易帅,采用“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引导当事人其理性解决问题,倡导“以和为贵”,切莫因此伤害邻里感情,最终在法庭、司法所、村委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此次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下一步,香山法庭将继续坚持好发挥好“4+N”一体下沉联合化解工作机制,与辖区司法所、乡综治中心、派出所等其他基层治理单位、部门做好工作联动、矛盾联调、问题联治、风险联控、平安联创,把矛盾纠纷在诉前阶段进行有效化解,真正做到“抓前端、治未病”,为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驿城区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