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张珂鑫,女,1987年4月1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河南省汝南县古塔街道办事处宋庄居委会宋庄4-1号,住驻马店市驿城区朱古洞乡胡庄村马庄63号。
2022年5月24日,本院作出(2022)豫1702刑初390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张珂鑫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现判决已生效。2024年10月19日,罪犯张珂鑫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2024年10月25日,本院已对罪犯张珂鑫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电话0396-2160078。联系人王法官13693967555。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