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警惕“花钱免刑” ,谨防人财两空

  发布时间:2025-03-27 09:25:27


“放心,我认识他们领导”

“减刑这事儿包在我身上”

“你这事不好办,得加钱”

...

   近年来,以疏通关系为由,实施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法律面前无特权,司法公正不容侵犯,任何以人为方式干预司法的行为都是行不通的,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通过正当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委托执业律师通过法定程序维护权益,切莫“病急乱投医”,掉入“捞人”的骗局。

案情回顾

   2020年12月,被害人张某的丈夫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余某某谎称能够通过活动使其免予刑事处罚为名收取张某钱财。2021年1月21日 ,被害人李某的亲属因制作假酒被公安局抓获,余某某以认识司法系统人员,通过花钱运作能让被告人少判刑或免予刑事处罚为名,骗取多名被告人家属钱财。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某以认识司法系统人员,通过花钱运作能让被告人少判刑或免予刑事处罚为名,骗取多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家属钱财80余万元,当家属发现承诺未能兑现索要钱财时,余某某又以认识监狱领导,能帮判刑人员在监狱减刑为名继续行骗。案发后,余某某退出部分违法所得,但因被告人家属系基于不法意图处分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所遭受的损失不受保护。

   最终,被告人余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违法所得依法追缴后上交国库。

法官提醒

   我国实行审判公开制度,案件进展可通过12368司法服务热线查询,办案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司法机关不收取任何“协调费”、“办案经费”,办案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人宣称“认识司法系统领导,花钱即能打赢官司,或让涉嫌犯罪人员不判刑、少判刑。”要录音录像,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防止上当受骗。

   1.勿存侥幸心理:违法犯罪必受法律制裁,不存在“花钱免罪”可能。

   2.勿信关系神话:司法程序严格规范,任何“走后门”承诺都是骗局。

   3.勿触法律红线:企图通过非法手段干预司法公正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遇此类诈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或通过12368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反映。让我们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政治部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