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驿城区法院高度重视,在总结以往涉农案件办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欠资案件特点,抓住“双节”前夕农民工即将离城返乡的敏感时期,要求全体干警要切实强化为民、便捷、实效意识,进一步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依法及时妥善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服务“三农”工作,维护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为民意识。要胸怀对农民工兄弟的深厚感情,耐心了解农民工的权益现状和诉求,以保障民生、服务群众为目的,运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公民工兄弟合法权益。强化各项便民为民利民服务措施,变被动应诉为主动服务,主动深入公民工群体排查欠薪情况,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和帮助他们及时合法维权;诉讼过程中给予全程指导,指导举证,协调沟通,必要时依法主动为农民工调查取证;加大司法救助,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提供缓、减、免诉讼费用,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救助,确保农民工兄弟都能打得起官司,以真诚热情的态度尊重和理解农民工,以务实高效的行动善待和帮助农民工,确保农民工劳动有收益,维权有依托,权利有保障。
二是强化便捷意识。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专项审判合议庭,高质量、高效率地办理此类案件;开辟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适度放宽立案条件;积极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方便农民工维权诉讼;积极适用巡回审判,深入建筑工地、欠薪单位等农民工工作地点现场审理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农民工群体的法律意识,增强对欠薪单位的法律威慑力度,以达到审理与教育并重的法律效果;充分发挥民事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功效,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三是强化实效意识。要以切实挽回经济损失、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作为办理此类案件的根本标准,坚决杜绝案件办理有名无实,有始无终,有结无果。强化诉讼调解,努力以最小地诉讼代价实现最大的诉讼成果,及时追缴拖欠工资的同时有效化解劳资双方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加大执行力度,缩短执行周期,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不预收申请执行费用,及时适用先于执行,适时采取各种强制措施,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保证生效裁判结果的实现,最大限度的减少工资兑现困难,避免法院判决成为“变相白条”,使拖欠工资通过诉讼途径得到实际挽回,诉讼权利得以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