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朱宝聚,男,1987年6月3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务工人员,户籍地驻马店市驿城区小界牌村委申庄94号,住驻马店市驿城区金河街道办事处通达路867号凤凰城小区。
2023年3月27日,本院作出(2023)豫1702刑初256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朱宝聚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本案于2023年4月7日生效。2025年6月3日,本院已对罪犯朱宝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电话0396-2826976,联系人李法官,152*****。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