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王虎,男,汉族,1980年4月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2826198004026016,初中文化,务工,户籍地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新李庄村进士庄1号,住驻马店市驿城区乐山路与丰泽路交叉口贵和世家小区4号楼5楼502。
2024年6月27日,本院作出(2024)豫1702刑初468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王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现判决已生效。2025年5月12日,罪犯王虎以其患病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2025年6月18日,本院已对罪犯王虎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电话0396-2160078。联系人王法官13693967555。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