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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下的温情:胡静法官用专业与耐心架起“连心桥”

  发布时间:2025-07-08 10:44:04


        “感谢法官公正的判决,更感谢法官在判后还耐心做工作,让赔偿款这么快就拿到了,真正解决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暖!”2025年6月24日,当事人赵某某委托其代理人向我院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达对驿城区人民法院及水屯法庭胡静法官公正司法、高效办案的感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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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教育机构纠纷案源于一起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未成年人赵某某在校期间摔伤住院,经鉴定构成伤残,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数额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原告起诉至本院,请求赔偿其各项损失。胡静法官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仔细查阅案卷材料,深入了解案情细节和双方争议焦点。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校园安全,法官本着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原则,在庭前和庭审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努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然而,由于双方分歧过深,调解最终未能成功。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胡静法官严格依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事实和充分证据,依法作出了公正判决。

        判决作出后,胡静法官并未一判了之。考虑到判决的执行效果和彻底化解矛盾,她主动延伸工作,分别向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详尽的判后释法明理工作。胡静法官严谨专业的审判作风和深入细致的判后工作,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更体会到了司法的温度。在法官的推动下,二被告方最终主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全部赔偿义务,赔偿款项及时、足额支付到了原告赵某某手中。困扰原告及家属许久的赔偿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赵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该案的成功审结和被告的主动履行,是驿城区法院法官坚持依法裁判与判后答疑相结合、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生动体现,彰显了司法权威和司法为民的宗旨。

        今后,驿城区法院将始终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为民做实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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