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李猛,男,汉族,1994年11月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282********,初中肄业,无业,户籍地河南省汝南县张楼镇庙东村庙东247号,住驻马店市驿城区解放路和谐医院。
2024年9月30日,本院作出(2024)豫1702刑初834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李猛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本案于2024年10月11日生效。2025年8月20日,本院已对罪犯李猛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电话0396-2826976,联系人李法官,152*****。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