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赵学东,男,汉族,1980年10月3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282********,初中肄业,务工,户籍地新疆石河子市北野地镇一四一团六连27栋9号,住驻马店市爱克首府B区43号楼1单元6楼东南户。2025年9月24日本院作出(2025)豫1702刑初558号刑事判决书,以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该刑事判决书于2025年10月10日生效。判决生效后,被告人赵学东于2025年10月21日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2025年10月23日,本院对罪犯赵学东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电话0396-2826505。联系人胡法官:152*****。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