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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刊发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做法

发布时间:2025-12-10 17:13:48


   12月7日,法治日报以《驿城法院以高质量刑事审判服务平安建设》为主题,聚焦报道了驿城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将刑事审判工作深度融入平安建设大局的生动实践,展现了驿城区法院通过锻造刑事司法“利剑”,切实保障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显著成效与坚定决心。今后,驿城区法院将继续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一生命线,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刑事审判工作,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驿城法院以高质量刑事审判服务平安建设

   “现在小区管理规范,大伙儿的安全感越来越强了!”11月27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某小区业主李华感叹道。

   物业管理的规范,得益于驿城区人民法院对刘某等黑恶势力一案的以案说法。
   某物业公司欲出售小区内公共停车位,遭到业主阻挠,刘某等人以物业公司为掩护,招募并指使被告人赵某等人以保安名义携带橡胶棍日夜轮班巡逻,强行安装车位地锁,逼迫业主购买小区公共停车位,并采用威胁、恐吓、辱骂、殴打他人、聚众造势、拦截等软硬暴力方式为非作恶,严重破坏小区正常秩序。
   驿城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刘某等人2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决生效后,法官深入各相关物业公司以案说法,引导物业公司增强依法经营意识,并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推动住建部门、街道、社区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指导监督,探索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业主自治、司法保障”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我们在刑事审判中聚焦平安建设,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公正司法,保持法治定力,以高质量刑事审判服务保障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驿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俊明说。
   驿城区法院作为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唯一一家基层法院,管辖驿城区和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3个功能区的案件,案件数量多。近年来,驿城区法院刑事案件年均结案率达98.28%,刑事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均呈现明显提升态势,刑事案件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驿城区法院在审理中注重追赃挽损,通过释法说理动员被告人退赃退赔。胡某因犯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并处罚金95万元。法院责令其退赔诈骗被害人经济损失2700万元,对涉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所得36610.1409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发还集资参与人。宣判后,胡某未上诉。
  “我们积极探索追赃挽损多元路径,打破部门协作壁垒与信息壁垒,既联动检察与公安机关协同查找资金线索,又充分调动集资参与人积极性,借助其与被告人的关联关系挖掘财产线索,形成追赃挽损合力,为同类非法集资案件办理提供了可借鉴经验。”驿城区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王纪锋说。
  “刑罚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后手段,在处理刑事案件时,我们既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定罪量刑,坚守法律底线,维护法律权威,又以案件管理为契机,化解信访矛盾、引导行业规范、警示社会公众,将案件审判与平安建设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秩序中的职能作用,以司法力量护航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梁俊明说。
   11月26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被驿城区委、区政府记集体三等功,张金灿、付永丽两名刑事法官被嘉奖。驿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臧新章介绍说:“刑事审判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能,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社会公正和法治权威。在近日召开的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区法院荣获‘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既是对刑事审判庭过往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工作的鞭策,是里程碑,更是新起点。”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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