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贾旭,曾用名贾续,男,汉族,1988年6月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282********,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上蔡县杨屯乡张俭村26号,租住驻马店市驿城区橡林办事处王楼出租房。
2025年11月28日,本院作出(2025)豫1702刑初716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贾旭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本案于2025年12月9日生效。因罪犯贾旭以其患有尿毒症并需要长期治疗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本院于2026年3月12日对罪犯贾旭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电话0396-2826976,联系人李法官,152*****。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