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代继武,男,汉族,1976年8月1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112********,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河南省舞阳县九街乡戴湾村164号,住址同上。
2026年2月5日,本院作出(2026)豫1702刑初77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代继武犯开设赌场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虚开发票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经营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因现判决已生效。因代继武患有严重疾病,我院于2026年3月19日对罪犯代继武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审查。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电话0396-2160047。联系人胡法官,152*****。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