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李想,女,汉族,1995年11月12日出生,高中文化,无业。
2026年5月30日,本院作出(2026)豫1702刑初53号刑事判决,对罪犯李想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判决书于2026年6月10日生效。2026年6月10日,罪犯李想以正在怀孕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如有异议者,请在三日内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本院提出。邮寄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463000,电话0396-2826976,联系人李法官。
特此公示。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