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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调解修复少年友谊——《河南法治报》刊发我院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6-29 11:05:49


6月3日,记者从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期调解了一起校园纠纷案,法官没有将案件“一判了之”,而是以修复少年友谊为出发点柔性调解,最终促使两个孩子握手言和。

事情发生在某小学的一个普通课间。小强在教室外走廊跑动玩耍时,不慎与经过的小明相撞,导致小明受伤。学校在某保险公司投有校园责任险。事故发生后,小明的家长、小强的家长、学校及某保险公司四方就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金额认定问题各执一词,争议不断。反复沟通无果后,小明的家长将另外三方诉至驿城区法院。

仔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没有选择“一判了之”,而是决定走调解之路。承办法官认为,这起案件虽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简单作出判决可能会加深家长之间的怨气,两个孩子之间的友谊也可能破裂。

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件细节,逐页核对小明的诊疗票据,反复查看事发时的校园公共安全视频录像,仔细研读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险条款,精准厘清了各方责任。随后,承办法官采取了“背靠背疏导、面对面协商、多维度联动”的调解方式。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语气温和而恳切:“孩子课间嬉戏本是天性,这场碰撞纯属无心意外,小强没有主观恶意。同窗相伴是难得的缘分,我们不能因为一次意外让孩子之间有了隔阂、让家校之间生出矛盾。”这番话如春风化雨一般,让两个孩子的家长渐渐平复了情绪。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向学校有关负责人提示了其在课间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督促其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引导保险公司简化理赔流程,积极履行兜底保障职能。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各方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了调解协议。随后,两个孩子主动走到一起,小强轻声说了句“对不起”,小明伸出手拍了拍小强的肩膀,两人相视一笑。

“案件可以判决,但心结需要打开。两个孩子重新成为朋友,就是我们工作的价值。”承办法官说。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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