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晚年谁来护 三子心结待解开
原告魏某某与龙某某系夫妻,均已年过七旬,体弱多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日常生活亟需照料,医疗开销逐年攀升。二老共育有三子,此前因养老问题,家中曾多次产生分歧。虽经村委会主持协商达成过调解协议,但三子均未按约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致使两位老人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陷入困境。多方协调无果后,老人无奈诉至驿城区法院,请求判令三子履行赡养义务,按协议标准支付赡养费用。
巡回审判进村开庭 以案释法浸润民心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系典型的家事赡养纠纷,若简单一判了之,非但易激化矛盾、撕裂手足亲情,且单纯金钱给付判决也难以真正回应老人的日常照料之需。加之此类纠纷在农村地区颇具普遍性,案件处理结果对周边群众具有鲜明的示范引导作用。为此,法庭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原告所在村的村委会,采用“巡回审判+多元调解“的审理模式,就地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村委干部全程旁听。
情理交融化解心结 当庭调解重续亲情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条不紊地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针对子女们提出的“分家不公”“经济困难”等辩解,法官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逐条释法、层层析理,明确告知子女,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容讨价还价,亦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老人们将你们拉扯大不容易,现在他们年纪大了,正是需要你们的时候……”
“兄弟之间多一点体谅,少一点计较,老人才能安心。”
庭审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联合村干部从亲情角度耐心劝导开展调解工作,化解双方心结。一句句暖心的话语,一次次耐心的劝导,慢慢消融了子女们头的隔阂与怨怼。在多方合力疏导下,三子终于放下争执,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自愿按月支付二老赡养费,并诚恳表示今后必当尽心孝顺,让父母安享晚年。
法润乡风护佑桑榆 司法温度映照“夕阳红”
此次进村巡回审判,是驿城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缩影。法院不仅高效化解了家事矛盾、修复了亲情关系,更把庭审现场变成了一堂普法公开课——通过真实案例、当庭释法,让村民们直观地了解到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上应尽的义务,更是法律上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场庭审,不仅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权益得到坚实保障,更在潜移默化中引导村民增强法治意识、传承孝道文化,以司法力量助推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形成。
驿城区法院将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拓展巡回审判的广度与深度,把优质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以更有温度的司法守护每一位老年人的幸福晚年,让法治阳光温暖“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