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细节连成光
上篇里,五名干警从民事审判、执行程序、终本审查和裁判说理出发,把法治从宏大概念中拉回日常。下篇继续追问:当程序与实体发生张力,当权利与边界相遇,当执行既要力度又需温度,法治究竟如何运行?立案窗口的第一道关、执行现场的一笔案款、程序正义的一次坚守、法律与人情的一次权衡,都是答案的碎片。
法治不是一束突然照亮一切的光,而是无数细节连成的微光。它们单独看都很小,汇聚起来,就是当事人对“法律到底是不是讲理的”全部判断依据。正义不在远处,它就在每一次依法审查、每一笔案款兑现、每一道程序坚守、每一次审慎权衡之中。
干警分享
王宇博 立案庭干警
权利有边界,司法也有边界。
“法律必须以明确标准划定权利与边界”的观点,恰好对应立案庭每天面对的命题。当事人来法院起诉,立案庭首要判断的是诉的利益、主体是否适格、纠纷是否属于法院主管范围。不少当事人带着朴素认知,觉得“有冤屈法院就该管”,但法治的前提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权利有边界,司法也有边界。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社会问题,但必须守住法定边界。在立案环节把好这道关,不是简单把群众往外推,而是通过精准的边界判断,让真正属于司法管辖的纠纷规范进入诉讼程序。立案登记制、一次性告知义务、法定审查期限……这些看似琐碎重复的程序,正是程序正义在司法最前端的具体体现。把程序做扎实,当事人从递交材料的第一步起,就能感受到司法的严谨与公正。
李冬蕊 立案庭干警
立案窗口,是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起点。
作为一名立案庭青年干警,日常工作中,面对大量立案申请、线上线下咨询、材料补正,很容易陷入流程化思维,把立案当成程序性事务。但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立案环节同样藏着法治的细节,这里不仅是案件的入口,更是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起点。罗翔教授讲到,法律不仅是条文,更承载着对人的关怀。在立案庭,我们面对的有急切维权的当事人,有不懂诉讼程序的普通群众。有的群众对法律一知半解,提交材料不齐全,诉求表述不清。我们有时会习惯性告知材料缺什么、该补什么,却往往忽略了背后群众的焦急与无助。书中提醒了我,司法不能只有冰冷规则,更要有温度。在严格守住立案法定标准的前提下,多一份耐心倾听,多一点释法明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及时登记立案;对材料欠缺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做好引导。同时,立案窗口是诉讼权利的第一道防线,我们手中的审核权虽不直接作出裁判,却关系到当事人诉权能否得到保障。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保持审慎思辨,严格把握立案审查标准,不随意抬高门槛,不放松审查底线,既保障群众合法诉权,又守住司法程序边界。
肖恩霞 执行局干警
执行细节里,有力度也有温度。
罗翔老师说,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对细微之处的坚守。在执行工作中,接触的从来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大案,更多的是重复、繁琐的细节。比如核对案款金额、计算利息罚息,查询控制处置财产,一遍遍对接当事人。我最多的时候一天发出去上百万元案款。每一个案件虽然立案时都有确定标的,但走到执行程序终结时又会涉及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计算。法律有时候需要吹毛求疵和较真,如果不注重法治的细节,损害的是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同样,法治是有温度的。执行工作更要兼顾法理与人情。有的当事人不敢联系办案人员,非常体恤我们,也害怕打扰我们。对于这类当事人,我们要经常联系、主动反馈案件进展,告诉他们不必忐忑,不必小心翼翼;有一些当事人听不懂也不想听冗长法律条文,他们只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对于这类当事人,我们要少讲专业术语,直面他们最关心的结果,用通俗语言讲清情况。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我们法律人要在最低标准之上追求更高的良知和初心。罗翔总说人性是幽暗的,每个人心中都有欲望,我们在工作中也最能接触到各种诱惑。我们不能考验人性,也不能高估自己,更不能轻视诱惑。要时刻保持警醒,常怀敬畏之心,主动约束自己,做到工作留痕,把工作放到阳光下做,接受周围人的监督。
崔艺馨 执行局干警
不做法律工具,而做运用法律的人。
书中反复强调,“法律永远是一门平衡的艺术”。如果只会对照法条操作流程,不追问法条背后的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就容易沦为办案流水线上的齿轮。法律工作者要懂法,更要懂法理,理解每一项规定为什么这样设计、保护什么利益、可能产生什么副作用。执行中的程序正义,便是这种精神最直接的体现。大众朴素的正义感偏爱“惩恶扬善”的直观结果,但法律既要守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也要保障被执行人、案外人的基本合法权益。“我们肉眼所见的个案细微,恰恰是法治建设的万丈高楼。”执行干警在这些细节中如何选择,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公平对待。在细节中审慎权衡、精准适用,才是执行工作的真正专业所在。
院长寄语:努力完善法治的细节
分享接近尾声,梁俊明院长结合读书体会和大家聊了三个问题。
法治是什么?梁院长从“依法治理”四个字讲起。“依”是依据。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首先要明白权力来自授权,权力来源于人民,要切实站稳群众立场。“法”是法律本身,包括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我们依据法律追求公平正义,首先要求法律自身要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治”是治理。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治理社会、解决矛盾、规范行为,让社会有章可循。“理”是秩序。法律要通过强有力的手段维护秩序。维护秩序需要权力,可权力一旦失去约束,又会反过来伤害秩序。所以法治既要依靠权力,又要对权力保持高度警惕——这正是法治最深的张力所在。
为什么需要法治?罗翔在书中讲到柏拉图,最理想的政体是让哲学家来管理国家。但问题是,哲学家一旦拥有权力,也可能带来更大的灾难——因为人性有幽暗的成分。既然不能指望“好人”来统治,就只能退而求其次:用法律设定原则和规则,人们依规则行事,再依法律判断是否合法。法律不相信人性,它恰恰是为了制止人性中幽暗的那一面。所以,法治不是最好的选择,而是在承认人性局限之后,最不坏的选择。
法治怎样运行?这本书层层递进,通过一个个案例讲清法律如何运作。从概念到判断,从推理到论证,从事实到法律,最后再到结论,还要看结论能否符合公众认知。具体到办案中,就是事实认定、规范判断和价值判断的结合。我们通过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认定法律事实;再根据法律事实找到对应的法律规范;然后还要考虑法律价值,看结论能不能符合社会公众的认知。从事实到法律,再到结论,每一步都不能跳过,每一步都要经得起检验。罗翔在书中反复讲,公平正义就像画圆,我们可能永远画不圆满,但每一次认真画圆的努力,都在让正义更近一步。我们从事法律工作,一直在追求公平正义的路上,可能永远达不到完美,但追求本身就有意义,就需要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断完善法治的细节。
最后,院长谈到读书分享会的目的:读书是最好的投资,阅读是法律人一生的修行,愿大家把阅读变成习惯,真正把别人的智慧转变成自己的知识,让书香涵养法治信仰,使我们在不断完善法治的细节道路上更有底气,更有力量。
夜色已深,书香未散。大家带着各自的思考走出会议室。法治的细节,或许就在明天的一份文书、一次接待、一笔案款、一道程序里,继续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