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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培训学习有感

发布时间:2013-04-25 08:17:14


                                                                        驿城区法院   周岩

阳春三月,草与水同色,龙湖更是一番美景:它沐浴在朝雨中,满眼的青青柳色,湖边迎春花摇曳多姿,水鸟感受着湖水的温暖,真是有时三点两点雨、到处十枝五枝花。在草长莺飞的早春三月,我和380名同行来到了春意盎然的龙湖,参加2013年预备法官基础培训。

    学院针对我们80后年轻法官的特点,联系基层法院的工作实际,安排了丰富务实的课程让我们学习。从司法的公信力开始,逐步讲授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理念、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实务,民事、刑事裁判文书制作,特别是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医疗事故、交通肇事、两抢一盗等重点、难点、常见的案件类型,学院专门安排了这些领域的专家和先进个人进行授课。授课老师对相关理论与法律规范的熟练掌握和对审判实践的深刻剖析,经过45天的培训,让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

2013年3月5日上午,王树茂老师在百忙中专程向我们讲授司法公信力。王老师从我国废除旧法治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建立讲起,谈到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司法工作的前提下,司法公信力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法官的职业形象不良,程序的公信力、裁判的拘束力受到质疑。王老师针对这些问题,深刻剖析问题背后的原因:经济转型期导致的社会矛盾相对较多,人民群众对法制民主的要求和国家的法治民主建设不相适应,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有提高但还不到位。王老师在查找原因同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干警树立司法公正的理念,落实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加大司法宣传力度。特别是对我们三百多名法官提出更多的期望:一是要丰富我们的社会阅历;二是一定要掌握法律的精神;三是我们的判决要让社会和人民群众认可。

开学第一天,王树茂老师高屋建瓴、字字珠玑的讲授了司法公信力,使我正确认识了司法公信力,把我的思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让我对我的职责倍感自豪和责任重大。王老师对我们的殷切期望,我一定牢记在心,努力提高个人法律素养,坚持廉洁自律,努力学习、用心工作,使自己成为一名高尚的道德素养和对各种复杂事物的分析判断能力,用拳拳之心回馈培养教育我的党和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更加信任和认可,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让办理的每个案件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并能切实感受到。

    在之后的学习过程中,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系统的学习了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理念。传统民事审判要求我们在注重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商事审判要求在注重公平正义的同时更加注重效率,以及正确权衡利益均衡和运用日常生活经验,谨慎的使用证据失权规则,以充满仁爱之心、富有耐心处理民商事案件;刑事审判坚持中罪刑法定(不自造罪名、不自造罪状、不擅定刑罚)、疑罪从无规则、沉默权规则、排除合理怀疑的理念、宽严相济量刑均衡理念、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理念、大局理念、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理念的同时,要求法官要有清醒、睿智的头脑,不可意气用事、感情用事;在行政审判中正确运用行政行为的基本原则,如辩论原则、比例原则的运用,行政相对人有辩论的权利,在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二者有适当的比例,同时大胆受理行政案件,妥善处理行政案件,以正确理念解决官民纠纷。

    这让我回想起以前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时,只是机械的使用法律,不能从审判理念的高度来理解法律,遇到当事人问为什么的时候,只是机械的对当事人说“我虽然也想支持你的请求,但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我也没办法”;遇到处理纠纷的时候,只知道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运用法律背后的理念。在系统的学习审判理念之后,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这些理念有了更深的认识,完成了从理论认识上升到具体运用的升华。在以后工作中一定不会再生搬硬套法条,而是从理念上更深层次的解读遇到的问题,比如从过错原则解释侵权责任法中的一些条文,当事人会更容易接受;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向犯罪人解释定罪量刑,会让犯罪人更加心服口服;在程序合法原则基础上解释法律要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程序要合法,比单纯按照法律条文要求行政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更生动。这些审判理念虽然不是判决案件的依据,不能直接在裁判文书中套用,但是对我们理解和适用法律条文以及解决案件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法宝。

    在学校培训期间,我们不但学到了以上很宝贵的知识,还学到了很多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能力,如裁判文书的写作、驾驭庭审的能力、正确处理信访工作的能力等等。在法官学院学到的这些,为我以后的法官之路指引了方向,让我在以后的工作中有了明确的理念:坚定政治理念,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头脑清醒;胸怀人民群众,在自己的岗位上为人民有所作为;保持公平公正,在当事人之间保守中立;忠诚于法律;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淡泊名利,甘于寂寞,不慕虚荣,独守其身,真正达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时光如梭,四十五天转瞬即逝,离别的时刻到了,我带着不舍之情和丰富的知识离开了龙湖、离开了法官学院、告别了老师。最后,就像一首诗写的那样,抒发我的感恩之情:有一种东西叫爱叫朴实叫奉献,或者还可以叫作别的赞美 ,因为她太美丽,就像无言的麦穗,成长丰收再孕育希望。是的,这就是老师,我永远的指路明灯,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老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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