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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被告合演“双簧掉包戏” 被害人13万元巨款变废纸

驿城区法院审结一起以收购旧版人民币牟利为幌子的盗窃案件

  发布时间:2013-05-03 15:48:56


2013年5月2日,驿城区法院审结一起以收购旧版人民币低买贵卖牟利为幌子的盗窃财产案件,被害人李某某误入被告人精心设计的陷阱,一念之差被盗走人民币13万元。被告人马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六个月。

2011年4月5日,被告人马某某与“老三”(身份不明)预谋后,由“老三”物色对象,在驻马店市驿城区文化路西段以找工作面试为名,将被害人李某某骗至天中山大道某商务宾馆211房间。后被告人马某某按事先预谋好的伙同“老三”合演一出低价收购1965年人民币高价出售牟利的“双簧戏”,哄骗被害人李某某出资购买,从银行取款13万元装入被告人事先准备的黑色提包内带回宾馆。其后,两被告又施展“掉包戏法”,趁被害人上厕所之机,用提前预备好的装有废纸的同款黑色提包与被害人李某某装有13万元现金的黑色提包调换,将13万元盗走。后被告人马某某和“老三”借机离开,被害人打开提包发现13万元巨款全部变成了“废纸”,才发现上当受骗,遂报警案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精心策划骗局并物色犯罪对象,以收购旧版人民币为幌子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让被害人将现金取出后装在其事先准备好的提包内,后趁机采取“掉包”方法将被害人13万元现金秘密窃取,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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