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服务职能,今年以来驿城区法院已发出司法建议12份,均得到了涉案单位积极回复。十余项司法建议被相关单位采纳,并根据司法建议出台了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一步:针对典型个案中潜藏的严重倾向性问题,从“简单纠错”向“主动预防”转变,对存在问题深度剖析,立足根源发出可行性司法建议,以点带面强化预防。
第二步:就同时期、同行业或同类案件所反映出来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总结调研,提出具有普遍性规范和引导作用的司法建议,帮助建议单位堵塞漏洞、规范行为、消除隐患,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和效果。
第三步:克服司法建议形式主义思想,突出了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效能,确保所提建议客观务实,切实可行,力争每个司法建议都能“言之有物、力透纸背”,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
第四步:实行定期回访和跟踪督促,扩大司法建议的综合效果。同时也通过回访总结现有司法建议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建议工作水平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