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一名当事人来到驿城区法院,要将手中“公正执法 热心为民”的锦旗,送给驿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这名当事人叫杨勇,是一起盗窃案的中的被害人,来自陕西汉中。
本案的三名被告人于江、于鹏、宁锋,因盗窃于2013年1月31日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分局刑事拘留,后被东高分局以涉嫌盗窃罪于2013年4月20日向驿城区法院审查起诉。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于江在案发一年前在外地打工时,偶然从一名小偷手中得到一个自制钥匙,可以打开别克轿车的车门,后三名被告人分别在驻马店市驿城区、新乡市、陕西汉中三地利用此自制钥匙共实施了六起盗窃案,盗窃金额从1000多元到20000多元价值不等,总计价值44542元。三名被告对所犯案件供认不讳,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其家属代三名被告人退还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六被害人也对三名被告人表示了谅解。
驿城区法院在第一时间对脏款进行了退还,于是就出现了开始的那幕送锦旗的场面。被害人杨勇握着法官的手说:“真是谢谢你们啦!我从来没想到我丢失的这22300元钱还有找回来的一天,这样的事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真的是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