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7日,随着申请执行人谢东、被执行人驻马店某商业银行委托代理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上共同签字捺印,一起历时十年,经过两次诉讼、两次执行、三级法院审判的疑难老案被成功化解,申请人谢东随后做出了息诉罢访的保证。
申请执行人谢东原系被申请人驻马店某商业银行门卫,因劳务纠纷于2003年8月29日第一次诉至我院,后经过二审、申诉再审、本院重审,我院于2005年11月判决被告驻马店某商业银行为谢东按每月400元的标准补发工资、补缴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金,恢复与谢东的劳动关系。后谢东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及申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后,我院启动第一次执行程序。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谢东一直以上访相要挟,多次赴京、省、市有关部门上访、闹访,为满足其判决之外的无理要求,还带头煽动他人集体进行上访,教唆他人非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驿城区法院领导对此信访案件,表示了极大的关注。院长张娟不但亲自接待信访人,还对解决方案进行指导和协调;副院长刘永春多次约谈信访人,做其思想工作,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通过多次协调和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长达十年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