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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打架本不该 妨害公务被拘役

  发布时间:2014-03-13 16:56:05


    被告张华与其妻因琐事在其居住的家属院内发争吵,后因双方情绪激动,争吵逐渐演变为撕打。周围邻居在劝解不成之下,打电话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在处置过程中,被告张华不但不配合民警的工作,还将余怒未消的拳头挥向了民警,造成二位出警民警轻微伤。后由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2014年2月28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张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对张华的犯罪指控,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驿城区法院根据被告张华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张华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杨海丽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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