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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奖秘笈”下圈套 诈骗“彩迷”坐监牢

  发布时间:2014-03-19 11:57:14


    发财致富是很多人的梦想,但应依靠勤劳的双手通过正当途径实现。但一些人急于发财,不惜投机取巧,以图一夜暴富,一些人便布下精致骗局,有人上当受骗,有人坐监受惩罚。2014年3月13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中奖秘笈”等 诈骗“彩迷”的案件,被告人伍登封、李梨、吕兴、伍专化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一年零十个月、拘役五个月且均并处罚金等不同程度的刑罚。

     2011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伍登封先后召集王冰、李银青(二人均已判刑)、被告人李梨、吕兴、伍专化等人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禹区南国奥林匹克小区租房实施诈骗,被告人伍登封采取先在《当代生意经》、《幽默讽刺》、《情感故事》等报刊杂志上刊登“彩票中奖神奇秘笈”广告,并购卖书籍和光盘后,将光碟、书籍通过物流方式以每套380元的价格卖给一些全国各地“彩迷”。李梨、吕兴负责发货及日常生活,王冰、李银青、伍专化负责接听被害人咨询电话,并向被害人谎称所提供的彩票中奖神奇秘笈预测的中奖号码中奖率高,打开光碟需购卖密码为由,让被害人往指定的银行账号上汇款,以此骗取被害人钱财。通过这种手段被告人伍登封等先后实施诈骗16起,诈骗财物金额达7062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伍登封作为组织者,先后召集被告人李梨、吕兴、伍专化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采取能够预测彩票中奖号码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伍登封、李梨、吕兴参与诈骗财物金额70620元,数额巨大;被告人伍专化参与诈骗财物金额14760元,数额较大,四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伍登封是犯意的提起者和实施犯罪组织、策划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李梨、吕兴、伍专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均应从轻处罚。四被告人通过向不特定人通过拨打电话发布虚假信息多次实施诈骗,依法应从重处罚。四被告人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均可减轻或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伍登封、李梨、吕兴共同退出全部赃款,并取得大部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王赤峰    

文章出处: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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