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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学生被骗传销魔窟 非法拘禁者受法律惩罚

  发布时间:2014-06-06 16:58:35


    四大学生找工作被骗进传销窝点,被非法拘禁以逼就范,实施者终因触犯法律,受到严惩。2014年6月5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审理一起以非法拘禁手段逼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案件,被告人王阳阳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2年11月份,贾克、刘素、王震全、武尚四位大学生因找工作先后被传销组织骗至驻马店市,董敏(已判刑)安排他人将以上人员接到其负责的传销窝点,途中将手机骗走没收。因均不同意参加传销组织,董敏安排被告人王阳阳等人采取言语威胁、体罚、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加入该传销组织。后刘帅逃离传销窝点并报警,其余人员得以解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阳阳结伙为迫使他人加入传销组织而限制四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王阳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其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杨海丽    

文章出处: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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