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7日傍晚,驻马店高级技工学校放学的铃声敲响了,学生们三三两两的外出吃饭,可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学校食堂的两个老板王某和吴某堵住了学校的门口,强制他们到学校的食堂吃饭,有些学生不愿意去吃饭就和他们吵了起来。正在学校门口的生活老师吕某就上前劝阻,让学生自由选择吃饭的地点,可是二人不听劝阻,和吕某的口角愈演愈烈,俗话说动口不动手,可是二人最后竟然对吕某实施殴打,在众人的强行拉开下才罢手。当日,吕某被送至医院进行治疗,花了近4000元的医药费。9月24日,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王某和吴某分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二人终于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付出了代价。但是二人始终不愿意赔偿吕某生活费,无奈之下,吕某于2014年4月起诉至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
我院承办人接到案件时,考虑到王某和吴某已经被行政拘留和罚款,又是学校食堂的承包者,和生活老师吕某以前也没有纠纷,为了缓和双方的矛盾,促进双方握手言和,就通知原、被告进行调解。王某和吴某告诉法官,因为学校食堂生意不好,无奈之下才在门口堵学生,现在很后悔打了生活老师,吕某并向吕某进行了道歉,保证再也不干这样的傻事。让我们现在一下子赔吕某那么多钱,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吕某是不是可以缓一缓?吕某说你们饭菜做的好一些,学生们不出校门就能吃上可口的饭菜,你们的生意理所当然的就能好起来。既然你们已经道歉,并保证以后不再换,钱的事都好说。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王某、吴某和吕某达成协议:由王某、吴某分期赔偿吕某医疗费和误工费等损失共计4000元。
俗话说:生财有道。提高经营质量,优化服务水平,是商家的最基本原则。王某和吴某作为向学生提供饮食的经营者,用堵学生的方法提高客源,是及其错误和愚蠢的,他们应当谨守提高经营质量、优化服务水平的原则,更应该向学生提供卫生、安全、可口的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