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3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收到兄弟法院(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寄来的委托函。委托函中表明,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理李某诉被告崔某合同纠纷案,现需要向驻马店市房管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请求驿城区协助其前往送达。
驿城区法院受到委托函后,于当日派出立案庭的二名审判员,前往房管局进行送达.因为案件比较复杂,二名审判员来回奔波于房屋登记管理中心、交易管理所以及房管局,经过一个下午的努力,终于完成送达委托,并于当天下午将送达回证回寄给兄弟法院。
兄弟法院通过电话对驿城区法院表示了衷心的感谢。次日,申请人李某给驿城区法院送来一面鲜红的锦旗,用来表达自己对驿城区法院法官们的感激之情!(图为当事人向法官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