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被告人杨某自称其能办理国家正规民办高校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随后从9月至11月期间,崔某先后让杨某帮自己的亲友办理五个专科学历毕业证书,杨某共收取崔某办证款13300元,后杨某联系网上办证的网友为崔某办理了五个专科学历毕业证书。案发后,从被害人处查获两份毕业证,另外三份毕业证下落不明。经核查,被查获的两个毕业证均为假证。
驿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证书而进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应予以支持。见予案发后,被告人杨某能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时可酌情予以考虑。根据被告人杨某犯罪的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被告人杨某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