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男,1969年10月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参加工作,一直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现任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板桥法庭庭长。
王磊同志自1990年参加工作,至今已二十六年,从书记员做起,先后担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职务,一直在乡法庭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4000余件,无一起错案,调解率达80%以上。2002年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3年被评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05——200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庭工作者、2008年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每年被院里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王磊同志所领导的法庭多次被评为三优法庭。
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丰盛的果实,自然离不开辛勤的劳动。按时上下班已经不是王磊同志的工作准则,办公室里深夜里亮着的灯、午间沉闷的气息、周末以及节假日或凄冷或燥热的天气都是他辛勤工作的见证者。在王磊同志办公桌上有一本台历,每一页都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当事人的名字、开庭时间、地点。他这种以单位为家,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让很多同志既艳羡又叹服。当事人的一个笑脸,能让他开心良久;当事人的一丝愁容,也能让他苦思良久。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给当事人做工作,为的就是还弱者以正义,拘强者以法律。
2015年4月27日,王磊同志在办理案件中,突发高血压,血压达到240多,经120急救中心及时抢救,才得以脱离生命危险,住院治疗期间,王磊同志在病床上仍不忘手中正在办理的案件,让同事将其独任审理的案卷材料拿到病房里办公。为保证案件及时宣判,他就在病床上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讨论案件,并时常通过电话向同事介绍他因住院而无法审理的案件情况。生病住院期间,王磊同志每月仍结案20余件。出院后,主治医师建议其休息静养一段时间,但他心里一直挂念在庭里的工作,挂念手上未完成的工作,坚持第二天上班办理案件。2015年12月21日,王磊同志在办案时,再次因突发心脏病晕倒在办公期间,被送到医院急救,后因心脏病,通过做心脏架桥手术,病情才得以好转,主治医师建议其静养休息几个月,但其住院9天主动要求出院,回到工作岗位,办理案件,2015年,这一年,王磊同志结案332件,远远超过本院其他审判人员。
二、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
王磊同志一直在基层工作法庭工作人员少案件多,办案条件差,在接待工作方面由于该同志对工作有责任心和耐心,赢得了当地老百姓的信赖和认可,大量纠纷庭前得以化解。在农村,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面窄,法庭每天都有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对来法庭每一位当事人都热情接待并尽可能提供方便,无论工作多忙他都抽出时间耐心听取他们的称述,并一一给予满意的答复,无论下班休息时间来咨询从来不拒绝,因此他的工作方法、工作态度以及对法律知识的讲解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可。
王磊同志对农民、农村、农业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和深刻的理解,更有一种出自法律人的道义和责任。在基层法庭工作,涉农案件相对较多,也尤为重要,他说: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规范土地流转、转包、代耕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合同行为尤为重要。作为基层法庭,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加大普法力度,协同农业等有关部门做好土地转包、流转等工作。2015年9月,板桥收到涉农案件,吕某某及其妻子李某某以同村村民杨某某返还土地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某返还被侵占的土地。后经查明得知,吕某某及其妻子李某某年事已高,无力耕种土地,便与同村村民杨某某签订土地转包合同,双方约定吕某某将其承包的2亩半耕地转给杨某某耕种,杨某某支付其承包费,后吕某某得知杨某某承包的他人相同亩数的租赁费比自己的高很多,便以杨某某返还土地为由诉至法院,后经王磊同志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杨某某同意再补给吕某某一部分租赁费,吕某某也同意继续将耕地承包给杨某某,至此,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三、最大化解矛盾纠纷。
审理案件要取得使得社会效果和审判效果的统一,关键就是能够通过审理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判决也许可以省时省力,但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容易激化,如果调解结案,他们之间的纠纷就可以化解,社会也就安定和谐了。在基层,最为了解辖区民情的莫过于基层司法所的同志们,王磊同志积极学习各种调解技巧方法,同时与各个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在不改变法庭中立地位的前提下,由各司法所工作人员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很多案件经他们调解以后,开庭审理时几乎不费大力气便能案结事了。通过这种调节方式,王磊同志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纠纷,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2015年8月板桥镇板桥街有一村民万某某以要求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将其子女诉至法院。经了解,万某共四子女,都已各自成家,现万某及其老伴均已年迈多病,四子女都不愿意赡养父母,万某某及老伴将四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四子女支付赡养费,与其四子女断绝关系。王磊同志多次到万某及其子女家中,耐心的做万某子女的思想工作,从法律规定、伦理道德、家庭美德、子女教育、社会声誉等多个方面耐心说服教育,万某子女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赡养自己的父母,后万某主动撤回起诉,至此,一件争议较大的赡养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
四、时刻追求公平正义
在王磊同志眼里,诉求无关大小,都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标的无关大小,都关乎着法律的公平正义;纠纷无关大小,都关乎着社会的和谐稳定。王磊同志认为,司法的追求在于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这种公平正义不仅应当是看得见的,也是需要得到公众认可并得到公众信服的,司法工作只有得到公众的认可才能彰显其权威。法官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在司法工作中,更重要的职责是做法律适用的释明者,做公正高效的践行者,做司法文明的传播者。
五、立场坚定、廉洁自律
王磊同志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特别是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时刻保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履行职责上保持着清勉和清廉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纪现象。同时也要求法庭的干警在这十多年没有出现错案或违法违纪的现象,从而也赢得社会的好评。
公正无私、司法为民是他始终信奉的格言,在辛苦而清贫的岗位上,他执着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执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他常说:“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对得起人民群众的信任。”
多少人问到他累不累的时候,他总是抿嘴一笑,继而将头埋在他的法制世界之中。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他誓言鞠躬尽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