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楠,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6月出生,本科文化,2002年到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工作。刚开始任书记员, 2009年任助理审判员、2010年任命审判员,现任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刘亚楠同志自从入院以来,牢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注重研究和创新工作方法,为促进社会和谐而努力工作,清正廉洁、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曾先后获得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三等功、全市优秀执法干警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015年,本人共审结民商事案215件,其中调解结案175件,调解率达到了81%。案件数量及调解率均居全院前列。审结案件均能做到案结事了,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和上访缠诉。认真地完成了院党组交给的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他不舍追寻的法律真义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对民事审判法官的基本要求,也是刘亚楠同志在多年的审判实践中对法律真义的理解。
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当事人大多是普通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确。为了审理好这类案件,他一方面加强自身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一方面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知识的解释和教育。在审理过程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使每一起案件都办成 “铁案”,以公正的裁判,为百姓主持公道。他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座右铭,在他所热爱的岗位上做到在思想上爱民、行动上亲民、方法上便民,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2014年春节前,他审理了一起44名农民工诉某建筑公司追要工资款的集团诉讼案件,接到这起案子,时间已临近春节,农民工追要工钱的心情非常急切,工钱是他们回家过年的唯一支柱,看着他们满脸的期望和苦涩,他深知该案的重担,暗暗发誓一定给他们还个公道,让他们讨回这份血汗钱,回家过个好年。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先后到有关部门调取证据,多次走访当事人,并进行调解,经过详细的庭审调查,最后判处某建筑公司支付44名农民工22万余元的工资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4名农民工接到判决后,两眼热泪盈眶。第二天,44名农民工又送来了“人民好法官”的锦旗,赢得了老百姓的赞誉,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定纷止争,促进和谐,是他不懈追求的审判目标
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人民法官神圣职责。该同志结合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总结出六条诉讼调解法,即教育说理法、判例指导法、理解信任法、耐心讲解法、换位思考法和社会介入法。黄某诉某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的一案中,该案事因是黄某购买该开发公司三楼的商品房一套。黄某交纳全部购房款后,开发公司将四楼的钥匙交于黄某,黄某即对该房进行了装修。后黄某发现装错了,于是要求开发公司赔偿,开发公司拒赔,黄某起诉来院。该案中,因原、被告双方均有过错,但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在调解中他运用换位思考法,找出案件的突破点,分别进行背靠背的做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很受感动,在赔偿问题上互相让步,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以调解结案。因他善用多种方法进行调解及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率达90%以上。
三、做好判后答疑工作,从源头上避免信访案件发生。
如何避免和减少信访案件发生,单靠调解是不够的,更要在判决上下足功夫。他不仅在审理过程中注重做调解工作,在结案后更注重做服判息诉工作。当事人即使对判决不服,在他的耐心说服工作后,也选择了通过上诉解决纠纷的途径。如李某诉市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因该案系发回重审案,李某又是有名的上访老户,案件分到他手中后,李某就表示判得不合理我就进京上访。案件审理中,他针对中院的发回重审意见函,全面进行审理,并找相关部门了解、调查案情。判决后李某认为不满意,要通过上访解决,经过他多次做李某工作,使案件顺利移送市中院,后二审审理维持原判。另外,张某诉市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张某不服上诉又没有上诉费,表示要通过上访途径解决。他了解情况后多次请示领导,探讨做服判息诉的工作方法,一方面多次做原告工作,一方面积极与其所在村委会、镇政府取得联系。最后原告同意走上诉程序,其所在村委会、镇政府也先后给其办理了困难证明材料,缓缴了上诉费,案件顺利移送到市中院,避免了又一起涉法上访案件的发生。对待判决案件,他都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告知,当事人表示虽然官司输了,但法官为人正直,态度好,我们赢得了尊重和理解,我们并不怨恨。
四、公正司法,廉洁办案。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审判工作时刻面临着这样那样的干扰,法官也时刻面临着各种考验。他做为一名共产党员,能够时刻以党性严格要求自己,以党章严格对照自己,以审判战线上的英雄模范事迹感染着自己。对有的当事人想通过给法官意思意思的方式寻求胜诉的结果,他每次均严肃地予以拒绝,说明要靠证据打官司,不能给法官施加不良意念,干扰办案,否则,会对其更不利,让当事人输赢都坦荡荡。一年来,他拒吃请多次,拒收财物近万余元,彰显出法官公正司法、廉洁办案的本色。他热爱审判事业,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为党的审判事业奉献自己全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