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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开在庭审现场的家长会

  发布时间:2016-04-28 17:07:32








    2016年4月26日上午,驿城区法院组织市区多所中小学校近百名师生及学生家长现场旁听一起网络诈骗案件庭审。未成年人张某某为购买所谓的“黑客技术”,使用家长手机被骗巨款133079.6元,驿城区法院经审理当庭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某通过互联网发布传授入侵他人电脑技术、教做外挂等虚假“黑客技术”信息,以招收学员为名骗取费用。家住驻马店市驿城区的张某某(未成年人)浏览该信息后,通过QQ与刘某某取得联系。自2015年10月12日至同年12月31日,刘某某通过互联网多次向张某某出售虚假“黑客技术”,骗取张某某使用其父亲手机通过“支付宝”付款共计133079.6元。案发后,刘某某如实供述罪行,向张某某的亲属退赔全部经济损失,取得对方谅解。庭审中,刘某某当庭认罪,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宣判后,审判长延伸说法,结合本案案情的特殊性现场召开家长会,对相关法律法理进行专题点评和详细阐释,对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学校和家庭教育中需要特别注意防范的节点和问题进行提醒。审判长指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以游戏交易为形式的网络诈骗案件。随着我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用户呈现低龄化的特点,青少年缺乏独立的经济能力,但又有一定的消费需求,加上身心发展尚未成熟,对虚拟的网络交易缺乏相应的防范性,很容易成为网络诈骗分子的“囊中之物”。此外,未成年人的成年亲属将大额钱款存入“支付宝”等网络交易平台,无形中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希望家庭、学校共同关注青少年网络安全,不断提醒青少年在网上冲浪时要提高自我防范和安全保护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同时也希望家长多跟未成年子女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子女的学习、娱乐与生活,对子女进行日常生活交易常识的教育和引导,对子女可能接触到的大额财物严加管理,以避免陷入更多的网络诈骗。

    参加旁听的学生家长和教师在审判长专题点评之后纷纷表示,本案的公开审理非常有必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迫在眉睫。数名跟随家长前来旁听的学生对案件的公开审理表现出极高热情,期待有更多机会参与类似有益的活动。

    驻马店电视台、天中晚报等新闻媒体对本案庭审全程进行了报道,驿城区法院还现场向家长及师生们发放了普法口袋书、驿城少年审判微信公众平台宣传卡,受到师生欢迎。

责任编辑:刘然    

文章出处:少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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