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法院不断完善案件质量管理监督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在今年的审判工作中,驿城区法院将继续遵循公正与效率的办案原则。为此,该院在思想上树立铁案意识的同时,严把四道关口,着力进行精品案件的打造,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严把立案关。该院对来诉案件从形式和实体两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正的前提下,坚持做到严把管辖、证据两道关口,防止了该立不立、立而不当、乱争管辖权,以及起诉方的主要证据不足、手续不全等问题。
二是严把管理关。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即在审查决定立案的同时,将每起案件案由、立案日期、当事人姓名、主审法官等基本情况输入微机,由立案庭对全院收结案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通过统筹案件分配,完善超审限预警机制,不仅宿短了办案周期,而且杜绝了案件超限。
三是严把评查关。进一步细化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每月由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已结案件从立案、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及案卷装订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的评查。并把评查结果通报各庭,说明问题,列明原因,限期整改。
四是严把奖惩关。一方面建立法官案件质量档案制度。将办案数、结案率、超审限率、上诉及上诉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再审率、信访投诉和案件效率、效果等记入法官案件质量档案,并与法官的晋级晋职、评先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完善了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将评查结果纳入年终百分考核,对出现的错案、不合格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承办法官,同时对庭长也进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