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驻马店市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崔峰、刘玲一行到驿城区法院,就省、市两级法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和“回访帮教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并对今后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
驿城区法院对符合封存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卷实行审理、归档全程管理,裁判文书、归档卷宗及档案盒显著位置均盖有封存标识,结案后及时将《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送达未成年罪犯、刑罚执行机关及其他有关诉讼参与人和司法机关。2016年已经对57名未成年罪犯作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并送达相关人员和机构。已投入使用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档案库”,配备四列可容纳15000册档案的手摇式密集架,由专人、专机管理,现已存放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卷270案912册。
驿城区法院在审判延伸工作中不断完善未成年犯回访帮教措施,除庭审、宣判帮教外,还通过家长参与面谈、自书思想汇报材料等多种形式,定期了解未成年犯的学习、生活情况。集庭审、调解、回访座谈及信息化流程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犯回访帮教基地”,迄今已对229名回访对象建立档案台帐,并整合了笔录、影像资料,实行一人一档、专柜管理,使每次回访帮教都有据可查、有源可溯。
崔峰副庭长在充分肯定驿城区法院“两个制度”落实情况的同时,对封存纸质档案管理、微机加密管理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他建议驿城区法院在立足少年审判工作的基础上,适当丰富回访帮教工作的形式,加强与社区矫正机关、少年犯管教所的沟通联系,以便更为全面地掌握判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