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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省法院青少年审判改革项目研讨会在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7-05-25 12:52:08


    2017年5月24日下午,2017年度全省法院青少年审判改革项目研讨会在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召开。省高级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张云龙带领省法院少审法官,与郑州、安阳、焦作、三门峡、周口、平顶山、许昌、洛阳、驻马店等22个中、基层法院少审庭庭长及法官近50人,围绕2017年度全省法院青少年审判改革项目展开深入研讨。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其宏,驿城区委常委、副书记张二林,驿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剑飞,驿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娟等领导出席了研讨会。会议由市中级法院李其宏副院长主持。

 

    驿城区法院张娟院长首先代表区法院致辞,并介绍了驿城区法院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特别是少年审判工作开展情况。驿城区委常委、副书记张二林代表驿城区委感谢上级法院长期以来对区法院工作的支持和厚爱,强调表示驿城区委将一如既往作为区法院的坚强后盾,为青少年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并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研讨会上,张云龙庭长对本次研讨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省法院少审庭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2017年度全省法院青少年审判改革项目,并提出了各项改革的基本方向、预期效果及成果体现:一是法庭家庭基地联合帮教制度项目。从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角度审视联合帮教制度,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把教育矫治工作与青少年审判紧密结合起来,基本形成法庭、家庭、基地既能发挥各自优势,又能相互联系、有序联动的工作整体,通过改革制定一套“法庭+家庭+基地”联合帮教制度,形成一个较为成熟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二是判刑青少年执行建议、跟踪回访和免刑青少年爱心帮教制度项目。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谋划回访帮教工作,既勇于担当,积极履行少年法庭关爱青少年的政治职责,又不在审判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代行过多刑罚执行机关的职能,实现青少年审判与刑罚执行工作有效对接,依法、适当开展判后延伸工作,切实帮助、挽救一批失足青少年;三是以判信结合方式提升青少年审判效果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方向,树立“判信结合,以信为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以社会效果为主”的理念,对家庭监护、学校教育存在问题的案件,实行“判决+书信”工作模式,通过个案审判,带动家庭和学校改进教育、监护、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少年审判的社会效果。通过改革初步建立一套使用于某类案件的“判信结合”工作制度,成功解决一些家庭、学校当中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四是在青少年审判中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项目。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更加注重德治“的理念,把传承弘扬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作为以德治国在少年审判中的具体抓手,扎实推进德治与少年审判相融相生,不断提高青少年的道德素养和水准。通过改革初步建立一套在青少年审判中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工作制度,总结一批富有成效的典型案例。 

 

    与会人员围绕研讨议题及研讨要求逐一发言,结合各地少年审判工作实际,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进行了充分地探讨和交流,对各项改革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商全省法院青少年审判改革大计。

    最后,张云龙庭长进行了评析总结,认为通过本次研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统一了思路,引起了共鸣,激发了活力,达到了预期效果。并就下部如何做好青少年审判改革工作提出八点意见:一要向前发展,不要忘记走过的路;二要大胆创新,又要稳妥实施;三要百花齐放,不要千篇一律;四要融会贯通,不要机械僵化;五要增强计划性,又要发挥各方积极性;六要遵循规范,也要善于发展规范;七要正视困难,又要充满希望;八要保持定力,又要积极引领。张云龙庭长要求各地法院要以省法院少审庭拟定的改革项目及指南为抓手,在现有改革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设定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敢于突破,有所创新,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通过不断地调研总结,将改革逐步推向深入,最终实现推进全省少年审判工作长足发展的改革目标。

责任编辑:刘然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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