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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币冒充欧元瞒天过海 行骗人诈骗巨款判刑坐牢

  发布时间:2017-06-20 22:16:22


    日前,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柯某伙同他人经预谋后使用秘鲁币冒充欧元,骗取他人现金10万元,最终被依法判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柯某受不劳而获的邪念驱使,梦想一夜暴富,经与同伙预谋、分工,采取瞒天过海手段骗取他人现金10万。2012年10月27日,柯某在市区物色到路人王某(女)后上前搭讪,以有急事问路和听不懂方言为名让王某帮忙带其到某局找“李主任”,好心的王某带柯某等人在某局大门口与由柯某的同伙冒充的“李主任”的“同事”见面后,被告知“李主任”在外地开会,一时无法返回,柯某遂以其朋友遇车祸急需用钱为由,让“李主任”的“同事”帮助将随身所带的一沓“欧元”(实为秘鲁币)以优惠价兑换成人民币。为骗取王某相信,“李主任”的“同事”拿一张样钞和王某一同到某银行找“熟人”先辨别真伪,由柯某的第三名同伙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事先在银行等候负责鉴别外币真伪,并告知确实是“欧元”。在取得王某信任后,“李主任”的“同事”称暂没有那么多现金兑换,王某误认为赚钱的时机已到,随答应愿帮忙兑换。后王某取款10万元人民币以优惠价兑换一沓“欧元”(实为秘鲁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柯某与同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人民币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柯某归案后退赔王某部分经济损失,遂判决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宣判后,柯某表示认罪服法,并表示以后痛改前非,要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发家致富。受骗人王某也后悔莫及,告诫广大群众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更不会掉馅饼,凡事要小心谨慎,擦亮眼睛。

责任编辑:刘然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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